1. 国家背景与数字资产定位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位于欧亚大陆交汇处,幅员辽阔,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国家。其国土跨越亚洲与欧洲,毗邻俄罗斯、中国等重要经济体。哈萨克斯坦政治相对稳定,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具备良好的社会秩序。哈萨克语和俄语为官方语言,坚戈为法定货币。
值得关注的是,哈萨克斯坦已成为全球重要的比特币算力中心。早在2021年,其比特币挖矿算力排名全球第三。根据哈萨克斯坦国家税收委员会最新数据,截至2025年3月,国内注册的加密矿企达到75家,行业规模持续扩大。
在数字资产法律层面,哈萨克斯坦于2023年颁布《数字资产法》,对数字资产进行了明确界定。数字资产被定义为以电子数字形式创建的财产,采用密码学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加以保护,既非法定货币,也非货币记账单位。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进一步细化了数字资产的性质,强调其作为价值的数字表达形式,可用于交易、计价和储值,但不依赖任何国家政府背书。
本文将统一使用“数字资产”这一术语,以便与哈萨克斯坦官方定义保持一致。
2. 哈萨克斯坦的税收政策与数字资产税制
2.1 税收体制概述
哈萨克斯坦的税务管理体系由国家收入委员会和地方税务机关组成,税法基于2017年税制改革,2018年开始实施新版《税法典》。主要税种涵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企业所得税方面,居民企业对全球收入缴税,税率为20%;非居民企业仅对来源于哈萨克斯坦境内收入缴税,税率亦为20%。个人所得税居民税率为10%,非居民税率为20%。增值税适用率为12%,涵盖本地增值和进口商品。
2.2 数字资产挖矿与交易的税收规定
2021年,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税法修正案,自2022年起对数字资产挖矿用电征税。2024年起统一税率为每千瓦时2坚戈,若使用自有或可再生能源,则按1坚戈计费。未装设计量装置的则按最大负荷估算用电量。
从企业角度看,数字资产矿企需缴纳20%企业所得税,矿产收入按每日数字资产市场价格折算确认,相关挖矿支出不得扣除。个人出售数字资产的增值收入按10%(居民)或20%(非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值得一提的是,数字矿池分配资产不计入增值税应税营业额,且数字资产销售营业额免征增值税。
过去三年,哈萨克斯坦75家矿企累计缴纳税款达177亿坚戈,其中挖矿用电税收占比突出。2024年税务审计揭示税务违规,额外征收近50亿坚戈税费,反映数字资产税收监管力度加强。
3. 数字资产监管框架与发展动态
3.1 监管机构与法律环境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享有特殊金融法律地位,具备独立的监管机构——阿斯塔纳金融服务管理局(AFSA),负责监管数字资产发行、交易及相关金融服务。2018年成立的AFSA,肩负起拟定法规、发放牌照、监督市场参与者的重要职能。
2023年《数字资产法》进一步规范数字资产发行、流通及挖矿活动,明确监管目标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提升国家竞争力。哈萨克斯坦采取开放态度,鼓励技术创新与监管试点,力求打造灵活且有效的数字资产生态。
3.2 最新监管进展
2025年以来,哈萨克斯坦加速完善数字资产监管体系。国家银行发布《国家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发展报告》,明确2024年重点建设支付基础设施及数字坚戈的试点应用。2025年将推动数字资产跨境支付试验,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总统在政府会议中强调,当前仅允许数字资产在AIFC交易所合法交易,然而大部分数字资产投资者活跃于灰色市场,亟需建设更广泛合法流通的基础设施。国家银行已开始推动相关法律修订,旨在规范全国数字资产交易环境,保障交易透明及公众利益。
除监管外,国家银行计划引入数字金融资产(DFA),推进资产通证化、加密支付及数字金融创新。2025年重点试点项目包括数字坚戈支持的稳定币发行、房地产通证化、数字金融资产抵押品管理等,构建完整的数字资产服务生态。
此外,哈萨克斯坦创新设立“CryptoCity”试点区,推广数字资产在消费场景中的应用。配套推出“加密卡”项目,实现数字资产与传统支付体系的无缝衔接,提升用户体验和资产流动性。
4. 展望与总结
哈萨克斯坦凭借其战略地理位置、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对数字资产的积极政策,正在逐步成为中亚地区数字资产及加密矿业的重要枢纽。其持续完善的税收政策与严格监管体系,不仅保障了行业的合规发展,也促进了技术创新和市场活力。
通过建立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框架和创新的试点机制,哈萨克斯坦正致力于构建一个安全、透明且高效的数字资产生态环境。随着数字坚戈等国家数字货币项目的推进和加密支付基础设施的完善,哈萨克斯坦有望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
未来,哈萨克斯坦将继续推动数字资产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助力经济多元化和国际竞争力提升,成为中亚乃至全球数字金融创新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