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SEC发布稳定币新规:担保稳定币不再视为证券

2025年4月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司金融部门发布了一项重磅声明,为稳定币的监管分类注入全新定义。SEC首次明确指出,一类被称为“受监管的担保稳定币”(Regulated Value-Backed Stablecoins, RVBS)的加密资产,不属于《证券法》或《证券交易法》框定的证券范畴,从而不在其监管职责范围之内。

 

这项政策不仅是美国在数字资产监管领域的一次关键表态,更被视作华盛顿为巩固美元在全球数字金融体系主导地位而迈出的战略性步骤。

 

什么是“受监管的担保稳定币”?

 

SEC在文件中专门创造了“受监管的担保稳定币”这一术语,用以特指符合以下几个关键标准的稳定币:

 

- 其价值锚定美元,并保持1:1的兑换比例(例如1枚稳定币等于1美元);

 

- 由等值或超过发行量的储备资产支持;

 

- 储备资产需具有低风险和高流动性(如现金、国债等);

 

- 该稳定币不赋予持有者任何利润、治理权或股权性质的回报;

 

- 主要作为支付工具或价值存储手段使用,而非投资品。

 

SEC认为,在这一框架下发行和销售的稳定币,属于商业用途而非证券投资,不满足“投资合同”定义,因此无需登记或纳入证券监管体系。

 

排除范围与监管边界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仅适用于“担保型稳定币”,即背后有真实储备支撑的稳定币,而算法稳定币(依靠智能合约自动调节供需)和生息型稳定币(能带来利息回报)并不包含在此次免监管豁免范围内。

 

此外,锚定非美元资产(如黄金、欧元)的稳定币亦未被纳入本声明的适用范畴。

 

法律视角:为什么不属于证券?

 

SEC在声明中援引了两个具有判例基础的分析框架:

 

1. Reves测试(票据分类)

 

- 稳定币的设计目的为商业使用,而非投资;

 

- 不具备通过价格上涨获利的投资动机;

 

- 并未以“投资”形式向公众营销;

 

- 其稳定机制和储备制度本身降低了风险,替代了传统证券监管需求。

 

2. Howey测试(投资合同)

 

- 持币人不会因发行方的经营活动而获得利润;

 

- 购买动机为支付与储值用途,而非参与收益型项目;

 

- 不涉及“共同企业”或利润分配机制。

 

因此,这类稳定币既不属于“票据”类证券,也不构成“投资合同”。

 

背后的战略意图:美元的数字化转型

 

本次声明不仅是技术性监管的微调,更被部分观察人士解读为美国加快推进美元数字化战略的关键一环。

 

随着全球数字资产与央行数字货币(CBDC)竞争加剧,美国政府显然更倾向于以市场主导、私营企业发行、官方监管兜底的方式来推动“数字美元”的生态构建。

 

通过豁免受监管的美元稳定币的证券属性,美国在法律上扫清了商业稳定币的合规障碍,鼓励企业与金融机构围绕“数字美元”建立支付、跨境清算、资产交易等多样化应用场景。

 

市场影响与展望

 

这项政策可能带来多重连锁反应:

 

- 对发行机构而言,如Circle(USDC发行方)或PayPal(PYUSD),将获得更明晰的监管地位与操作空间;

 

- 对投资者而言,合规稳定币将更具信任度,有助于吸引传统金融机构参与;

 

- 对国际市场而言,美国借稳定币“出口美元”的意图更为清晰,在全球数字货币竞争中抢占先机。

 

未来,若SEC与其他监管机构(如美联储、财政部)形成一致监管框架,稳定币有望成为美国主导全球数字货币秩序的支点。

 

结语

 

此次SEC对稳定币的监管豁免,标志着美国监管逻辑的微妙转变:从防范性监管走向引导性监管。它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美国希望将“美元稳定币”视作全球数字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简单的投机性资产。

 

这一新政不仅关乎技术监管,更关系到全球金融权力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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